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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股东发现尚有未经清算的公司财产应如何处理?

为了保护包括股东在内的公司各参与方的合法利益,公司只有在依法清算完毕后方可注销。然而,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公司注销后仍然存在未经清算的财产并不鲜见。此时,该未经清算的公司财产应作何处理呢?

由于依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公司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因此,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公司注销后,股东发现尚有未经清算的公司财产应如何处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年5月25日印发“沪高法民二(2006)6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公司被依法注销后其享有的财产权益应如何处理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在该通知第1条中指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归于消灭。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因此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那么,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前述诉讼时,是否应由全体股东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被依法注销后其享有的财产权益应如何处理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条规定“鉴于股东主张原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或财产权益与股东之间就公司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除非原公司全体股东愿意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外法院一般无需追加全体股东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如多个股东就同一笔债权或财产权益分别提起诉讼法院可合并审理”。

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财产权益,其他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对该财产权益进行分配,法院又该如何处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被依法注销后其享有的财产权益应如何处理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3条规定“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财产权益该债权或财产权益原属于公司财产应当归属于全体股东由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进行分配。因此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财产权益其他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财产利益的股东对该财产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