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
商品分类

6月1日起,这些财税新政开始执行!

6月1日起,以下财税新政开始执行↓

往下看

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至12月31日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由2020年5月31日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相关链接: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2.《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应用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应税车辆,自2020年2月1日起,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四个地区试点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以下简称“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应用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机制扩大到全国其他地区。

其它民生类新政继续往下看↓

01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施行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自6月1日起施行。该法建立了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国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国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为积极应对当前慢病负担重、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等突出健康问题,必须关口前移,采取有效干预措施。该法将健康促进专辟一章,提出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国家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家组织居民健康状况调查和统计;国家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健康工作计划,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02

公安部:处罚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自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

03

明确养老服务市场失信机构和从业人员惩戒措施

《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自6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联合惩戒措施。对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明确了5个方面的惩戒措施:一是对联合惩戒对象享受优惠政策或者获得荣誉的限制措施;二是对联合惩戒对象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其违法失信成本;三是对联合惩戒对象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四是对联合惩戒对象行业准入的限制措施;五是通过向有关部门推送信息,对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惩戒措施。

04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施行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办法》弥补了行政许可在线办理依据不足问题,有利于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许可办理效率。该办法还专门设置了主要适用于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相关许可证或者资格证书变更记载事项等的简易程序,将这些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限压缩至受理后五日内。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授权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